三是被利用型案件 ,企图利用保险为其非法集资行为“增信”;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
问:保险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答:一是主导型案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蒋龙华
问:什么是非法集资?
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地缘关系 ,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
问:哪些“理财”“保险”产品暗藏玄机 ,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 、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 ,名人站台 ,以筹建相互保险公司 、宣称保险公司为其产品提供担保或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 ,获取高额投资收益为名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不法机构和个人故意歪曲金融实质 ,那么,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传单、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 ,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主要手段有: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主要手段有 :假借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名义开展虚假宣传 、编造各种虚假项目,利诱性、合伙办企业为幌子 ,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区块链等为幌子的;六是以“扶贫”“互助”“慈善”等为幌子的;七是在街头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理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