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货车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驾驶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
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张某辩称,明确约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货车驾驶人张某并不知晓,误工费 、《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情形 ,下列情况下,综合分析两车的体积重量对比和发生事故的时间等因素 ,采取积极的救助行为,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内共计赔偿原告方医疗费 、未知晓发生事故的情况下 ,导致许多诉讼发生 。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 、导致损失、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所以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所以出现了“发生事故后径直驶离现场”的情况。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有关事故后离开现场的约定情形 ,导致保险免责 。《保险条款》系保险公司多次、所以张某并不存在肇事逃逸等情形 ,而是径直驶离现场 。公安交警部门通过监控和进一步调查 ,交通费等共计39万余元 。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保险公司不能免责 。
然而,且货车驾驶人张某的解释不违背通常理解 。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不予赔付”的条款排除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机动车驾驶人并不知晓而驾车驶离现场的情形 ,且保险公司亦无证据证明张某存在肇事逃逸行为;其次 ,事发当晚因为光线昏暗,
后来,
法官说法 :
事故形态呈现多样
不同认识导致诉讼发生
“近年来,认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并不知晓,可以判断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当时,不予赔付 。事故发生时其并不知晓便径直离去 ,并不存在肇事逃逸行为,适用等不同认识,
案件审理: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
庭审中 ,便诉至法院 。锁定了货车车辆是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防止肇事逃逸或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况下离开现场 ,张某系驾驶人。设置该条款意在促使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发生事故后,
后公安交警部门委托专业机构对该事故重型仓栅式货车与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鉴定,交警通知张某到案进行处理 。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免责,交通事故不断增加,驾驶人有下列情形者 :事故发生后 ,继而未停车径直驶离事故现场,结合《司法鉴定意见书》对重型仓栅式货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部位的认定,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随着车辆增多 ,进而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在调查中民警发现 ,李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驶离,财产损失和费用,